通讯员 骆靓
2023年是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协作工作的第一年。
回顾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一份厚重的立法成绩单徐徐展开——全年共安排部署了文明行为促进、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等13件立法项目,其中4部条例通过二审,5部条例进行一审,开展立法调研4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之间、各工作机构同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之间、市人大同县级人大之间的立法协作更加紧密,一批有分量、有质量的法规护航着安康儿女的幸福生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法数量实现新突破。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维,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群众现实的立法需求作为立法重点,采取群众点选、部门推选、会议研选、集中评选的方式,纳入立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初选项目31项,生态旅游促进、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城市养犬管理等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立法项目超过总数的2/3,立法项目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匹配度更加精准,2023年度13件立法项目全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8个委室10个工作专班聚力推进年度立法项目,先后组织调研座谈、考察调查40余次,征求意见220余条,修改法规草案180余处,各项立法数字均创近年来立法数量之最。
立法方式实现新发展。通过立法协作,在人大与政府之间、人大内设机构之间、市县人大之间形成沟通顺畅、协调有力、协作密切、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解决好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五届人大常委会新设的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涵盖了县级政府部门、社区、代表联络站、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进一步优化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和分布,积极组织其开展立法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性、科学性、实效性。加强与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安康学院的立法交流合作,依托立法咨询专家库开展立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征求意见等工作,完善专家参与立法机制,多次委托立法专家开展法规立项前研究,推动立法理论与实务有机融合。比如,在《安康市紫阳民歌保护与传承条例》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于是否在全市进行统一的保护管理工作争议较大,立法协作工作专班立即前往紫阳县和其周边的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等地进行调研、咨询专家,找准了由市级层面统筹,紫阳县具体承担保护和传承职责,有关县(市、区)配合做好紫阳民歌的保护传承工作的修改方向。在《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就如何科学合理设置河湖长制这一个重点问题多轮与一线执法部门面对面进行研讨,收集各类问题建议100多条,“立法协作直通车”作用不断深化。
立法质量实现新提升。聚焦党委决策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进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已出台的三部法规均获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填补了我市相关行业立法空白。《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全网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意见,将公共卫生文明、生态环境文明等十个方面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授权政府实行清单治理,助推城市创建工作迈向法治化轨道。《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就汉调二黄艺术基础设施建设、艺术人才保护和培养、汉调二黄剧目创作及其普及和宣传等进行规范,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是全省首部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创设性设置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色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推动构建完善全社会共同防御暴雨灾害格局。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效放在首位,恪守立法为民理念,突出安康地方特色,立人民拥护之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以法治之力助推法治安康建设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新时代良法善治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