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市级Ⅳ级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6月30日下午以来,在自然降水和人工作业的共同影响下,我市大部出现小到中雨天气,局地大到暴雨,汉滨南部、平利、岚皋、紫阳大部分地区旱情基本解除,其他区域也有明显缓解。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2天仍有降雨天气过程。根据《安康市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3日12时解除市级Ⅳ级抗旱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汛旱情动态,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力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和损失。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