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市级IV级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9月29日下午以来,在自然降水和人工作业的共同影响下,我市宁陕、石泉、汉阴、紫阳、汉滨北部,岚皋中南部,平利西北部出现大到暴雨天气,其余地区以中到大雨为主,高温旱情明显缓解。根据《安康市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经会商研判决定即日起解除市级IV级抗旱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汛旱情动态,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力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和损失。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