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豆豆)1至4月,全市扎实推动一系列提振消费政策落实落细,消费需求逐步释放,消费市场平稳向好。1至4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7.3%,高于全省10.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2位。
城乡市场协同增长。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至2月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9%,乡村增长30.6%。
餐饮好于商品零售。按消费类型分,1至2月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增长25.6%, 商品零售增长15.9%。
多数商品增势良好。1至4月,22类限额以上主要商品类值中,21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基本生活类商品中,饮料类、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5.7%、21.2%、22.9%。升级类商品中,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66.3%、25.9%。出行类商品中,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分别增长1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