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我市居住证首发仪式在白天鹅广场举行,50名外来流动人口领到了首批居住证,标志着我市居住证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即日起,在我市拟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免费申领居住证。首次申领的居住证为一年有效期,持证人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证的,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而持三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除了享受所有一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