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小松
今年以来,安康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配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突出的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立足审判职能定位,积极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多元解纷格局,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吴某的“烦心事”解决了
“谢谢你们,有了裁定书,我就放心了,不然心里老是空落落的,没有依据。”在汉王镇综治中心,吴某笑着对紫阳县法院蒿坪法庭法官王珩说。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吴某等14人在紫阳县一岩砖厂务工。后经双方结算,岩砖厂需支付吴某等人工资10.9万元,但因砖厂经营周转不开,一直未支付,也没有出具欠条等书面材料。
无奈之下,吴某代表大家找到了汉王镇综治中心。在综治中心当班的法官王珩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砖厂负责人,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进行调解。
“不是不给,实在是资金周转不开。”听到砖厂负责人这样说,王珩立马找到了切入口,说道:“大家在砖厂干的都是苦力活,如果拿不到血汗钱,他们的生活该怎么过?你自己也说了不能拖欠,那你就给个准信,什么时候能给?”
听闻此,砖厂负责人思索良久后,表示希望大家能考虑让他分期支付,每月还5000元。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并出具裁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
据悉,蒿坪法庭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后,积极探索“法院+综治中心”新模式,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通过构建“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一体化解纷机制,设立“法官工作站”等方式,参与疑难矛盾联合调处,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多方联动促调解
“多亏综治中心的法院干警帮我们解决矛盾,不然后续的治疗和恢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3月12日,岚皋县法院南宫山法庭负责人吕秦阳联合镇综治中心干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义务帮工纠纷后,当事人陈某家属拉着吕秦阳的手说道。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说起,陈某是一名水电工,8月30日,在他休息时,看见某单位篮球架生锈,便决定自行更换,但因操作不当,导致篮板掉落砸中受伤,手术治疗后鉴定为10级伤残。
因陈某与这家单位就赔偿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3月初,双方便来到镇综治中心求助,镇综治中心迅速联系南宫山法庭联动调解。
调解过程中,综治中心干部和调解员积极安抚当事人情绪,肯定陈某义务帮忙的善举。法官则发挥专业优势,协调双方制定调解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划分事故责任。最终,纠纷不到一个小时便成功化解。
2024年以来,岚皋县法院诉服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化解矛盾120余起,法治宣讲30余场次,赋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凝聚起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强大合力。
“综治中心+”撬动多元力量止纠纷于诉前
“你好,我是平利县法院派驻平利县综治中心的干警,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3月27日,平利县法院派驻平利县综治中心干警田自春向来综治中心咨询的群众陈某询问道。
经交谈了解,陈某是平利县某村村民,于近期和焦某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将2人共同拥有的三层住房的二楼分给陈某,一楼、三楼归焦某所有。由于三层楼房共用一个室内楼梯,财产分割后,焦某却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禁止陈某使用楼梯,陈某无奈之下,手中拿着申请调解材料到县综治中心请求调解。
接到陈某求助,在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后,田自春及时将相关纠纷情况与平利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沟通,请求法官参与矛盾化解,并第一时间联系陈某所在镇司法所、派出所、村组干部,形成调解合力。在确定调解时间,通报纠纷情况后,各方调解力量积极建言献策,提前谋划调解思路和具体方法。
3月28日,综治中心连同平利县法院、司法所、派出所和村镇干部共同前往陈某家中,查看现场,组织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中,法官理清思路,从焦某不积极履行财产分割协商结果极有可能是对财产分割不满入手,向其分析了相关婚内财产分割原则和法律规定,剖析了司法诉讼的时效和风险,从法律角度说服焦某履行约定或积极配合寻求最佳分割方式。
同时,各方调解力量趁热打铁,以情理法为切入点,从经济账、时间账、正当权益等方面分析利弊,协调双方本着实质性解决问题原则开展调解。
最终,通过大家齐心协力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焦某向陈某给付一定房款,陈某自愿放弃二楼房产,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是平利县法院持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联村(社区)共治司法保障机制的具体实践。通过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利用“法官+社区”“法官+网格员”,将诉讼服务阵地前移,使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