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省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全年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0.9‰和2‰,确保全省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总林长令指出,要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属地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五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管理,落细落实各项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工作态势,向林区及周边群众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危害和紧急避险自救知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有关规定。
总林长令要求,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必要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禁止林区草区野外用火命令,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草原火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原则,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全面规范火场管理,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在高火险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靠前驻防,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反应迅速,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