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依法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我省建成梯次合理、规模适度、传承有序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十大类型项目齐全。我省现有西安鼓乐、中国剪纸、中国皮影戏、咸阳茯茶4个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秦腔等9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羌族刺绣等766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榆林、汉中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8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81人。
为加强创新利用、激活非遗内生动力,陕西积极推动非遗活化利用,实施非遗工坊推进工程,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和发展,促进乡村就近就便就业,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立足讲好陕西故事,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推出陕西非遗品牌活动,开展文化服务贸易,推动相关产品走向海外市场;推动非遗与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旅游发展动能,将非遗展馆纳入旅游线路和旅游设施体系,发展具有非遗特色的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水利旅游、文物旅游、研学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华阴皮影、汉中藤编、宁强羌绣、咸阳茯茶、安塞腰鼓等非遗资源和当地旅游深度融合,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