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研和荣誉5个方面构建起教师评价体系,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王彬武介绍,目前全省教师评价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陕西省2021年启动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教师评价体系,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关,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五唯”弊端。设立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深化中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全省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每个类型分别设置评价标准,突出教育教学的实绩,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全省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长期在乡村基层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办法考核认定。坚持教师职称评审和聘用相统一,及时兑现受聘教师岗位对应的薪酬待遇。全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实现人员岗位聘用“能上能下”。
持续优化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全省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比12.5、初中为1比13.5、小学为1比19。各市增加3%至4.5%的附加编制。实际核定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9.57万个,实现了全面达标。我省全面下放高校人事自主权,设立人才编制周转池,每年按省级周转池计划不少于85%的比例下达省属高校,支持满编超编高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补充配备专职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
目前,陕西已实现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107个县(市、区)全覆盖、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