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代云青 刘慧
“感谢好政策,母亲还有两年到龄,我会继续按最高缴费档次资助她养老保险费……”家住白河县冷水镇秧田村二组王清珍一脸开心地说。
据悉,王清珍的母亲虽然每年都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缴费档次都不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很少,在了解到亲友、子女等可以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后,她及时陪同母亲到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办理个人资助缴费业务,并按照最高档次3000元标准为母亲提供了个人资助,加上本年度已缴的3000元,和政府补贴300元,2025年当年个人账户储存额达到6300元。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晚年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自去年开展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渠道以来,白河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响应群众需求,积极探索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缴费模式,线上线下同发力,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养老金水平,让广大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截至目前,该县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40人,资助金额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