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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五项举措规范土地征收行为
2014-01-25  来源:白河县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日前,白河县通过五项措施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一是明确征收主体。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统一由县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负责,并由县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统一进行管护、前期开发整理和有偿出让。二是封闭兑付资金。所有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由县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通过金融部门将相关款项统一拨付到相关帐户(包括被征收人账户),不得使用现金兑付征收补偿资金。三是加强价款收缴。依法应当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出让价款一律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四是严格用途管控。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五是依法追究责任。对违法土地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Bh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