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白河县即日起对全县36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进行督导排查。本次重点对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办园资格,近三年来未接受卫生保健评估的托幼机构,开展卫生保健评估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给儿童群体服药行为;幼儿园儿童带药服药记录;幼儿园的卫生室或保健室药品储备情况;卫生室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及人员配比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内容;幼儿园饮用水监测及卫生消毒情况等。
本次排查要求各托幼机构、镇(中心)卫生院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该县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针对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单位,要做详细记载,对排查中暴露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整改效果。对达不到卫生保健标准要求的予以关闭或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