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类——陈善来
陈善来,男,1983年1月生,汉滨区张滩镇自然资源所干部。
2024年3月9日,张滩镇一名群众不慎落入河中,危急关头,张滩镇干部、退役军人陈善来挺身而出,跳入水中,成功将落水群众救上岸。
当天晚上10时左右,陈善来准备回城区家中,在路过张滩镇响水沟漫水桥的时候,突然听到河边传来急促的呼救声。他急忙停下车迅速跑向河边,只见一名群众在水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初春寒冷,河水刺骨,陈善来顾不上这些,立刻脱下衣服、鞋子,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水中展开救援,凭着在部队学到的救援技能,他迅速游到群众身边,用尽全力将落水群众托起。
事后,有人问陈善来天那样黑,下水救人你不害怕吗?陈善来回答:“当时没想那么多,我是党员,更是一名退役军人,本身我也会游泳,像这种事,不管谁遇到都会去帮忙,再加上当时有路过的其他热心群众,一起合力把人救上来了。”随着救人视频在网上传播开来,大伙儿纷纷为陈善来的这一善行义举点赞。
陈善来曾是一名优秀的军人,16年的军旅生涯培育了他优良的品格和过硬的军事技能素质。退役后,他依然保持着军人的本色,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军人风采,时刻准备着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滩派出所出警民警李新勇事后回忆:“对陈善来这种奋不顾身的精神,很敬佩,当时我还问他,你怎么样,需不需要找个地方取暖,他说不用担心,甚至连电话都没留,就径直走了。”
“我们素不相识,如果不是你们及时伸出援手,救人于危难,后果不堪设想,太感谢了……”落水群众的家人表达着感激之情。
一个榜样,一面旗帜。近年来,张滩镇持续推进新民风建设,不断弘扬道德力量,传递公益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选表彰各类道德模范,把群众推选的道德模范树立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典型榜样。存好心、当好人、做好事,践行善行义举,“好人品牌”的社会效应正如春雨润物般深入人心。
(稿件来源:中共汉滨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