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边学边查边改,针对办事单位反映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比较繁琐,供应商需要在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实施单位之间往来多次办理资金结算的问题,及时对采购资金的拨付程序进行了改革,简化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程序,增强“阳光采购”透明度,推行直接支付方式,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束后,供应商直接到采购单位办理采购结算,大幅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新政”推行后,资金拨付办理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2014年第二季度办理政府采购结算业务127笔,直拨资金125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