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黄晓刚)为加大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进度,促进农民进城居住,推进汉阴城镇化建设,汉阴县政府于2013年8月21日决定,将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青枫秀岭”B区8、9、10号楼整体,作为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小区。该县安居办印发了《关于将青枫秀岭部分房源纳入陕南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的通知》。
汉阴县总工会主席、安居办主任李长国说:“要加强进城安居工程管理,切实做好房源和销售对象审定。”本次纳入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小区的青枫秀岭B区8、9、10号楼共444套住房(其中8号楼108套、9号楼108套、10号楼228套),户型面积为80-125平方米/套,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得随意扩大房源,也不得将安置房作为商品房出售。搬迁安置对象由县安居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核把关,搬迁对象一是必须为安康市各县区常住农业人口;二是符合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六项条件之一,不得扩大搬迁安置对象范围。安置房价格由城建公司对青枫秀岭B区8、9、10号楼分别测算成本价(土地价格、基础设施建安造价、小区配套设施以及税费),采取保本微利原则确定,由县政府审定后执行,惠及广大搬迁群众。
该县扶贫局副局长、安居办副主任刘定新说:“要严格进城安居工程标准和程序,保证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对自愿搬迁至青枫秀岭B区8、9、10号楼房屋的搬迁对象,按现行有关政策补助标准每户补助5.5万元(高层楼房),到户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组成。县安居办、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兑付和监管,在搬迁户购房资金付清并入住之后,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方式兑付,确保补助资金直接到户。县城建公司负责按时保质供房、搬迁户报名、购房款收缴及备案资料完善等工作;迁出镇负责搬迁对象条件初审;城关镇负责迁入镇、村审核;根据2013年7月9日县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精神,请公安、国土、住建、人社等部门负责搬迁户的上户口、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和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指导等工作。
该县安居办副主任乔波说:“要加强宣传发动,促进搬迁对象进城。”该县要求各镇要把陕南移民搬迁政策宣传作为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政策,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共同推进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搬迁群众进城居住。县委宣传部、安居办、城建公司等部门正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进城居住的优势和优惠政策,促进农民进城居住,扩大城市居民人口,推进汉阴县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