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莉)日前,岚皋县在全市率先出台《鼓励激励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切实把推动全县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在干部队伍建设和法治岚皋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
《办法》要求,全县各单位要抓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引导工作,多种形式动员干部职工增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参考备考的积极性。同时抓好法考助考工作,保证参考人员有充足的复习时间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对考试产生的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食宿伙食补助费等给予一定比例报销。
据悉,针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将在岗位调整、评优评先、晋职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高县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治整体水平,培养浓厚学风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增强全县执法能力和法律服务能力,发展壮大一支留得住、专业性强、素质高的法治建设队伍,解决全县法律专业人才的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