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春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岚皋县档案史志局馆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学、宣、践”,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该县档案史志局馆选择“集中学”与“自主学”的模式,推动局馆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的实质内涵,准确掌握修改前后的区别及重点。通过召开干部会议集体学,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背景意义、具体内容,结合档案工作部门实际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专题研讨。针对集体学习时间不充分、人员不固定等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线上平台,灵活自主发布或转发相关学习内容,供全县档案干部参考学习。
在县内宣传上,该县档案史志局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第一时间将《条例》全文学习函件转发至全县所有单位,要求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利用岚皋县融媒视频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将涉及各单位档案工作重点内容进行强调宣传教育。结合3月全县各类集中宣传活动,在岚皋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摆放《条例》专题展板,悬挂醒目横幅,向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折页,积极解答档案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