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珊)近日,平利县市监局消费维权中心接到了一通来自兴隆镇的投诉电话。消费者贺某自称,在县城某超市购买了鱼罐头,回家食用时发现罐头存在变质现象。由于贺某居住地距离县城较远,到达现场维权不便,他选择了拨打12315投诉电话,希望能得到市监局的帮助。
接到投诉后,县市监局消费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超市管理者、消费者贺某三方进行视频沟通调解,就贺某的权益保障和超市的责任承担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在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下,超市同意对贺某进行赔偿,并承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消费无小事,点滴系民生。2023年,平利市监系统全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501件,实现了按时核查率100%,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功创建了4个县级放心消费单位和2个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树立行业标杆,推动市场消费环境的整体提升;在全县累计建立了43个消费维权站点,基本覆盖了重点商圈和大型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织密了消费维权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