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尧春 汪靖)“感谢你们这么短时间把欠款给我执行到位,真的太感谢了!”近日,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激动地握住平利法院执行干警汪靖的手说道。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平利法院调解后,被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于是申请执行人陈某向平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日立案后,执行局第一时间启动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次日,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表示案件标的较大,需要分期分批履行,目前没有能力支付逾期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不同意。
为促成和解,执行干警多番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在7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本金36.5万元及利息1万元,下余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在此期间,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陆续将案件款汇入法院账户,7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