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富出生于1974年,是一名党员,现任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刻苦钻研,勤学本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工作中,他一丝不苟,不仅对干警非常严格,对自己更是“苛刻”。于是,在平利县司法行政系统,他成了有名的“冷所长”。
因管理严格,多年来,他带领的城关司法所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现象,无一起因调解不当出现信访、投诉等情况发生,成为远近学习的模范所。“刘所长面冷心热,和他在一起工作,我们心里有底气。”所里的同事由衷地说。
“我来找刘所长。”“老刘,我和邻居闹矛盾了,请你帮我调解一下。”“刘所长,有一起纠纷事件,请你到村上来一下……”一到上班时间,刘建富就开始忙碌起来,群众的信任成了他不断进步的动力。
“社区矫正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对于他们的管理不单单要落实管理责任,还要正确引导,解决实际困难,才能真正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这是他在工作日记里记录下的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工作,他探索推出矫正管理人员思想“三个定位”“六个一工作法”“表格化精细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三色动态管理”等注重实际矫正效果的具体做法,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在他所在辖区,至今未出现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社区还通过真情帮扶,促使他们顺利融入和回归社会。
工作以来,他协助组建平利县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中心,在调处中心先后参与县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百余起,全部妥善化解。他在工作实践中先后总结提炼出了“五步调解法”和“处方式”调解法,主导拍摄《谁是我的靠山》调解微视频,在调解工作实践和调解经验宣传引导中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他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城区建立了“老好人”调解工作室,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提供咨询服务280人次,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并被市县推广。2015年,他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16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2018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2017年、2019年、2020年先后被平利县委、县政府评为“六五”普法、“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金牌调解员”称号;2021年被评为全市首届“调解能手”。
(稿件由平利县委文明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