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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一村民好心办“坏事” 司法所调解化嫌隙
2014-05-20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张珊珊)家住石泉县两河镇高原村的赵某原本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儿孙绕膝,日子丰裕。但是一场车祸打破了赵家的宁静,带走了全家人的笑容。Dse安康新闻网

2013年9月10日,外出务工刚返乡的赵某特意去两河集镇为妻子、孙女儿购买了衣服和玩具。赵某家距集镇路途遥远。在回家途中,恰巧遇到驾驶着助残车的潘某,两人打小就认识,几句寒暄之后,赵某便坐上了潘某的顺风车。途经圈猪庙(小地名)处的弯道时,助残车意外坠入距通村公路三米高的河沟,潘某脸部表皮被擦伤,赵某头部遭撞击,顿时昏迷不醒。Dse安康新闻网

潘某考虑到是单方交通事故,加之自己违规载人,不敢报警,只是在惊慌中通知了赵某家属。赵某于事发后四小时被送往石泉县医院,由于伤情严重,继而被转入安康市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赵某苏醒过来,但失去了记忆力,智商相当于六七岁小孩的水平,这对曾接到病危通知书的家属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在妻子耐心引导下,赵某勉强能够进行简短的对话和近距离走动,但是生活不能自理成为赵家的重荷。Dse安康新闻网

赵某住院共花费62420元,潘某主动拿出医疗费19000元,双方就剩下43420元的医疗费承担和赔偿问题发生争议。两河司法所在得知此事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Dse安康新闻网

调解过程中,赵家要求由潘家承担全部医疗费,否则就由潘家照顾赵某直至生活能够自理。而潘某由于股骨坏死,行动不便,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儿媳正在闹离婚,日常开支都由女儿接济,确实无法满足赵家的要求。而此时,赵某妻子因无法忍受赵某犯病期间对她的打骂,不愿意天天伺候“失忆人”,提出要与赵某离婚。赵某妻子离婚的要求加大了调解的难度。Dse安康新闻网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稳控了赵某妻子的情绪,说服她参与此次调解,确保调解继续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潘某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由于潘某自身存在过失(明知助残车不能载人而违规载人),而赵某明知助残车不能载人仍坚持搭乘,根据《民法通则》过失相抵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告知了法律依据后,赵家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做出让步。Dse安康新闻网

司法所工作人员以自愿为原则,结合双方家庭实际,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单独做思想工作,经过四轮的“讨价还价”之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剩余43420元由潘某承担26000元,赵某的后续治疗自行负责,与潘某无关。双方当场签订协议,之间的嫌隙就此化解。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日后生活,司法所做出承诺,事后将与民政所沟通,帮助争取对双方的民政救济和家庭帮扶。Dse安康新闻网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忘对赵某妻子进行劝导,希望她以家庭为重,顾念多年的情分,与赵某继续生活,成为赵某生活上和精神上的依靠。潘某虽然还在为筹钱的事发愁,但心结解开了,两家的矛盾化解了,脸上也浮现出了久违的笑容。Dse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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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