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俊)日前,石泉县人社局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对1家公司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在承接某酒店装修工程期间,先后拖欠25名劳动者18.35万元工资。经石泉县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履行支付责任。于是,该局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据了解,自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以来,石泉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治欠薪源头治理、防范预警、过程监管等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全面覆盖,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强,对欠薪等违法行为实施惩戒的效果显著。2023年以来,该县公布劳动保障领域重大违法行为3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查处1起,为全县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