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传水) 10月31日,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村级河湖管护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村级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石泉县将进一步强化村级河湖管护队伍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因需设岗原则,以村(社区)为单元设立巡河员、保洁员,并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协助河湖长开展日常巡护、宣传和治理工作,确保村级河湖管护全覆盖。
同时,该县将完善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健全完善村级河湖管护日常巡查、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处理、考核激励问责等机制,明确村级河湖长职责,强化村级河湖日常巡查保洁工作。为切实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改善农村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