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先彪)近年来,石泉县坚持把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三关”,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力促公益“小岗位”发挥振兴乡村“大作为”。
把好“准入关”。及时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增收来源”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通过村(社区)摸排填报拟安置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镇政府审核,县人社部门复核的程序,主要从安置对象家庭户情况整体研判,包括家庭人口、劳动力结构、就业状态、收入情况、身体状况及其他特殊情况等方面综合研判,再确定是否能纳入安置对象。结合村(社区)、镇域内公共服务管理需要,重点考虑乡村安全饮水工程养护、道路管护、人居环境整治、驻村工作队后勤保障等十余个岗位需求而开发岗位,切实做到因需、因事设岗。
把好“管理关”。村(社区)、镇政府、县人社部门各级积极做好管理,在公岗管理的前中后期做好服务工作。对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范拟安置需求表、考勤表、补贴表,签订劳务协议,建立台账,逐级上报审核,从而做到村、镇、县统一各项表册,确保前期资料完整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业务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公岗管理办法,反馈发现的问题,安排整改措施,进一步倒逼村、镇干部学习并运用好公岗管理的各项制度。县人社部门组成稳岗就业工作专班,由4名科级干部和24名业务干部组成11个联镇指导组,按照包联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深入各自责任镇、村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把好“成效关”。对于部分劳动力因无法外出、劳动能力弱的家庭,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增收已成为其家庭收入来源的支柱,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据统计,县人社部门2024年牵头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900余人次,兑付补贴1700余万元,人均享受补贴9000余元,其中最高补贴1.92万元/人。此外,村、镇、县各级始终将公益性岗位设置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让公益性岗位人员积极参与到基层建设和治理中,形成了“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壮大基层治理队伍,提高基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