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健)今年以来,石泉县在配齐建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采取“四个到位”措施规范运行、提升工作水平、着力定分止争,保障基层社会平安稳定。
选拔任用到位。以建设“靠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调解员队伍为目标,规范人民调解员选拔任用,通过法定程序把熟悉法律政策、熟谙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热爱调解事业的各界人士吸纳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充实到各镇、村(社区)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向县综治中心派驻专职调解员,轮流坐班接待基层群众,登记矛盾线索,采取“细小矛盾当场调解、复杂纠纷定向分流”的方式,确保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得到及时化解。
教育培训到位。不断探索创新培训方式和渠道,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和业务培训,分批次对全县调解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法条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重点围绕人民调解的调解方法、技巧、调解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广大调解员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鼓励调解员用情理、法理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在调解工作中注意疏导当事人的情绪,争取实现“事心双解”。增强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以及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职能发挥到位。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谈、社情掌握、信息化技术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和困难,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切实担负起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预警、受理和调处化解等工作任务。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巧用“情、理、法、诚”四字诀,多方位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避免抵触激化矛盾。同时,坚持对每一件矛盾纠纷“管到底、管到位”,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平安不出事。
以案定补到位。制定印发《石泉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暂行办法》,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案件类别等作出详细规定。各调委会每年将调解案卷初步审核后报县司法局申请“以案定补”补贴,由司法局成立专业评审小组,从案件类别、涉案金额、复杂程度、当事人实际情况等多维度考量,依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划分五个补贴档次,实行“一案一审”,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统一发放至调解员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