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安康日报)通讯员 许兵 暮柳: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自2009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接受群众咨询万余人次,挽回群众损失2000余万元,为一大批农民工、下岗职工、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窗口形象。该中心也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该中心以服务弱势群体为己任,先后在县工会、残联、妇联、老龄委以及全县11个镇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公、检、法设有法律援助工作室,全县211个村(社区)聘请有义务信息宣传员,开通12348法律热线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求助渠道。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除审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免除经济条件审查手续;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先受理,后补办手续的办法,适当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同时将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法律服务机构,并于年度考核评优、年度注册挂钩,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案一督办机制,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不低于20%,抽查不低于50%,回访率不低于90%。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重大、典型援助案件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弱势群众、农民工群体了解、认识法律援助,增强群众信任感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