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继2011年推出缫丝企业与3000户养蚕大户签订《蚕茧收购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后,今年缫丝企业在原有签订《蚕茧收购合同》基础上,又推出在全县范围内筛选400户养蚕大户,每喂养一张蚕种再奖补50元的奖补政策。为养蚕大户的蚕茧实行“双保险”收购,让养蚕大户无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地发展蚕桑生产,多养蚕、养好蚕。
这次筛选的400户养蚕大户必须是:年养蚕10张(春季4张以上、夏、秋季各3张以上)以上;每张蚕种交售给缫丝企业蚕茧70斤以上;在春季养蚕前缫丝企业与养蚕大户签订合同;养蚕大户于春、夏、秋每季蚕茧收购结束时,持大户合同和交售蚕茧的票据,领取每张蚕种50元的奖补。这一举措将极大地调动养蚕大户的积极性,缫丝企业将拿出20——40万元奖补到养蚕大户。目前筛选400户大户工作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石泉县与养蚕大户签订《蚕茧收购合同》,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合同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合同价时按市场价收购,自实行保护价收购以来每年的实际收购价平均都高于合同价,为稳定蚕桑产业起到了积极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