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郭健) 4月25日,县司法局首次社区矫正集中宣告仪式在新建成的社区矫正中心举行。4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共计10余人参加了宣告仪式,这也标志着该县社区矫正中心正式投入运行。
宣告仪式上,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组成员威严就坐,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随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当场表示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接受志愿者的帮教和监护人的督促,履行好社区矫正义务。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4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社区矫正监管手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誓。
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人员在仪式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讲话,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服从矫正小组监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石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力克场地、人员、经费等多重困难,整合现有资源,按照省厅标准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
石泉县社区矫正中心位于县城杨柳社区,交通便利。中心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功能为一体,内设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就业指导室、心理矫治室、训诫室、档案资料室、检察室等。各功能室设置都别具匠心:宣告室、训诫室庄严穆肃,心理矫治室、就业指导室温馨亲合,教育培训室则设备齐全,教学两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主任、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做到管理规范,各负其责。该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将为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更好的监管服务平台,也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石泉县司法局将不断完善,创新管理,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工作组还和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并宣读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与担保人签定了社区矫正监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