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冯媛)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命名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表彰命名146个村(社区)为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旬阳市赵湾镇华山村、金寨镇寨河社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旬阳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法治乡村建设等任务,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至目前,旬阳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
下一步,旬阳市将继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注入法治力量,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