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晓波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报》,评选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旬阳市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此殊荣。
近年来,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优势,2022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1件, 调处成功189件,调处成功率达99%,处理信访案件54件,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或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选优人员,建强人民调解队伍。赵湾镇在依法成立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激励机制等纳入制度化管理,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以村级“两委”换届为契机,完成15个村级调委会换届和调解员聘任工作,各村(居)调委会共聘用调解员92名。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主动加强法律法规的更新学习,集中讲授调解程序、调解技巧、调解文书规范制作等业务知识。完善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优化机制,助推纠纷排查化解。进行全面排查,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开展全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各村(居)、各单位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开展日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每周书面上报排查化解情况,做到底子清、重点明,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及时研判分析,严格落实集中研判制度,实行“每月专题研判、重要节点随时排查”机制,对各村(居)、各单位排查调处的信息,及时处理,做好化解和重点防控工作。联动化解纠纷,充分运用“三力联调”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效率在基层和内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对各类涉重点群体,逐一落实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案,逐一落实具体责任人,逐一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做到“一案一策”,确保化解稳控到位。
创新方法,做实人民调解质效。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注重运用道德、情感等因素,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调解机制,邀请当事人的亲属、朋友、邻居等共同调解,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建立微信群、QQ 群等方式,及时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开展线上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
注重普法,筑牢依法调解根基。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优势,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