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金冠全) 日前,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听证办法(试行)》《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论证办法(试行)》《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评估办法(试行)》。“三个办法”的制定,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深化监督实效,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具体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
“三个办法”分别对听证、论证、评估三个关键环节做出系统规范,构建起“决策前听民意、决策中聚民智、决策后验实效”的全链条监督机制。《听证办法》明确了对涉及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听取人大代表与社会公众意见,详细规定了听证事项的提出、参与人构成、听证流程及结果运用,强调听证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听证报告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决策的重要参考;《论证办法》聚焦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监督议题,要求组织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开展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及社会影响论证,突出论证的专业性与全面性,论证报告须涵盖法律依据、政策衔接、效益风险等多方面内容,为审议提供依据;《评估办法》建立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决议执行、法律实施及人大监督事项整改情况的成效评价机制。
目前,“三个办法”已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改革举措是紫阳县人大常委会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的重要探索,不仅有助于提升地方人大履职水平,也将为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