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有群众在“县长信箱”反映东木煤气站里的煤气瓶严重腐蚀过期,煤气瓶的重量长期不够,且煤气瓶长期存放在住宅楼下。紫阳县质监局接到转办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并电话邀请举报人到场监督检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核实,该煤气站有气瓶37只(均为空瓶),27只存放于其兄宋正安房中(无人居住),没有发现过期气瓶,有6只空瓶锈蚀率超50%;配置了国家不允许使用的杆秤,因现场没有重瓶,无法进行定量包装抽样检验。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送检6只锈蚀率超50%的气瓶;停止使用杆秤,配备合法计量器具;不得将不合格气瓶发往用户手中。
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商户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该经营者要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诚信计量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不做有损群众利益的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紫阳质监局提醒市民,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定期检验一次,15年强制报废,充装超期未检气瓶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市民一经发现有液化气点使用超期未检气瓶或报废气瓶,可及时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