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干部选拔任用,陕西紫阳又是怎样改变‘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倾向,真正体现民意导向?”《人民日报》3月20日五版系列评论《以创新思维增活力——我们需要怎样的“改革思维”之六》充分肯定紫阳民意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将其同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四川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提并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分别阐述了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形成了体大思精的改革方法论。从3月5日至20日,《人民日报》评论部陆续推出“我们需要怎样的‘改革思维’”系列评论,对六大思维进行阐释,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科学方法。
近年来,紫阳县委、县政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干部选拔任用做到“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论”,逐步形成民意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鼓励县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实行梯次选拔机制,镇党委书记一般从镇长或县直部门中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中选任,镇长、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的选拔任用依此类推。广泛收集、听取、研判民意,把干部服务群众成效,群众对干部满意率作为评价干部工作、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意收集系统,促使干部由管理群众向服务群众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实现了联系群众主动化、服务群众常态化。让群众真正参与主导干部选拔任用,有效解决了干部“只唯上不唯下”问题,打破了干部任用神秘感;将选人用人的权力最大程度地交给广大群众,提高了干部选任公信度和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干部包联制度的实效进一步强化,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得到增强,干部服务群众能力得到提升;群众得到了实惠,群众对政府和干部作风的满意度大大提高,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今年1月,“民意导向的干部选任新机制”项目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和全省“组织工作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