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月9日22时至10日13时,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AQI达200以上,空气质量处于重度污染级别。根据会商预测,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按照《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办函〔2024〕16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月10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汉滨区、汉阴县、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其他县区如出现重污染天气,自行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响应。请相关县区和部门严格落实《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办函〔2024〕16号)应急措施,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通告公示和健康防护提示工作。市委宣传部要在主流媒体及时公布《关于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公示《公告》。市生态环境局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宣传。市卫健委要做好健康防护知识宣传。
二、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加强散煤散烧管控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销售散煤企业检查,特别是张滩、五里两处散煤市场,严禁向禁燃区内销售燃煤。城管部门要加强禁燃区内临街商铺、早夜市摊点等散煤散烧监管,严禁违规燃用散煤。相关县区要组织村组干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登门入户开展禁燃区内禁烧燃煤宣传、巡查,积极劝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做饭、取暖。
四、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城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清洗、维护。
五、加强会商研判。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每日会商、研判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做好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精准做好空气污染应急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化解污染累积。
六、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部门要做好人工增雨物资筹备,研判增雨条件,根据会商情况,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请相关县区和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履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生产生活良好秩序。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响应后,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正式开展,请于每日18时前,将当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叶兴博电话:3291209 13379357152
电子邮箱:263340814@qq.com
附:《关于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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