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壮壮
我家乡有很多山。
这些山上布满岔壑崖砭,故而路瘦田薄。父辈祖辈们世代居于山上,在瘦路上行走,在薄田里刨粮,靠着小米、土豆壮实着胳膊腿脚,育养着父母妻儿。土豆是什么颜色,他们就是什么颜色,小米穗子有多少颗粒,他们身上就流有多少汗珠。他们善良忠厚,本分老实,但因为广种少收,又能出大力,所以自私好强,而且安土重迁。
我十八岁以前,未曾离开过家乡,回顾我的青春岁月,小学也好,初中也好,高中也好,皆是在群峦众峰的蔽围中。进入青春叛逆期以后,我常常故作狡黠,以期摆脱老实之影,刻意慷慨,以盼挣掉自私遮缚。十八岁的夏天,我通过高考跳出了家乡,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满脑子都是余华的一篇小说题目:十八岁出门远行。
我呀,终于摆脱那些山了。
十八岁的夏天所乘坐的那辆去往大学的火车,是我人生乘坐的第一列火车。彼时的我对有关于坐火车的一切,都是既害怕又兴奋的。我激动又愉悦地学习着取票、过安检、候车等诸多事项,但因为陌生也出了不少丑。譬如说我不知道如何过安检,于是双手抱头酷似战俘地走向工作人员时,逗得那个手持安检仪的姐姐花枝乱颤,笑出一脸红霞;譬如说我对火车的印象还留在《背影》中,进站后竟问工作人员月台在哪,还幻想着父亲也爬过月台给我买一袋橘子来。不过父亲虽未买橘,却给我买了一桶泡面。要知道,火车站的泡面比其他地方往往价贵一些,但我清晰地看见,父亲买泡面付钱时,眼睛都没眨一下。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吃桶装泡面,以前吃的都是袋装的,那也是父亲人生第一次买价格偏高的东西。那一瞬间,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吝啬老实的农民,而是一个仗义疏财的侠客。
上车以后,我趴在车窗上,望着车窗外家乡的群山。那些曾在记忆里庞然隆起的峰峦啊,现时却柔如流水,绵绵不绝地向虚渺处倾泻,一座座横亘而来,又逶迤而去,不肯从视线中消失。我紧紧贴住车窗,使劲地向后望,那些山仿佛在远远地跟着我,又仿佛只是站在家乡恋恋不舍地目送我。
上了大学,我急不可耐地用自己憋足的普通话与人交谈,有时候甚至故意多说一点,既是在学习和练习普通话,也是给自己摆脱家乡的那些山的念头打气。我大学的辅导员老师姓齐,是一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女孩,声音也很好听。她名字中第二个字是明朝皇家族谱中的字:翊。大一时,我称呼她为齐老师,每次在校园里遇见她,都会很热情地向她打招呼,她每次都是回以柔甜的一笑。到了大二,彼此熟络了,我便叫她翊姐,再在路上遇见了,她也会向我打招呼,偶尔还会站下聊一会。
有一次,她对我说,大一时我每次向她打招呼她都不说话,只以微笑回应,不是她无礼,是她听不懂我说什么。“你的‘陕北普通话’的确不太好听懂,我没骗你。”她一脸认真。我觉得尴尬和难堪,便小心翼翼地再次问她:“我的口音真那么重吗?”她还没回答,与她同行的另一位男性老师便抢答了:“你都不用说话,你光咳嗽一声,我都能听出你那陕北音”。
我这才知道,那些山,还远远跟着我。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大学四年光阴转瞬而逝,这四年里,我考了四次普通话,均以失败告终,毕业典礼上还因此被室友取笑。然而四年的成长与蜕变,也让我慢慢释然,理解乡音,接纳乡音,与那些远远跟着我的故乡群山,握手言和。前些日子,同乡的一个青年作家写了一篇关于家乡的散文,并将之发表在了家乡的报刊上,我读后很喜欢,与他交流,向他表达自己的钦仰和感动。聊到高兴处,他向我透露,他半年前向一个文学名刊投稿,今天得到了用稿的回复。语音通话中,操着一口标准的“陕北普通话”的他像喝了假酒一样兴奋:
“自路遥以来,咱陕北人有四十多年没有上过那个刊物了。不是瞎谝,我写东西这么多年,每次完成一篇稿子,我都先给那个刊物的邮箱撂一下。它不要了,我再投给别处。今儿终于拿下来了!我一直憋着这口气,我一直相信咱陕北人能成事!”
我听着他近乎酒醉一般的豪言,心中着实为他高兴。他已经离开家乡十四五年了,仍然乡音一丝未改,食味喜好亦一丝未改。故乡的那些山,一直也在远远跟着他。
在通话中,我再一次对他的天天向上和努力拼搏表示钦仰,并在心中暗暗为自己许下誓愿:
我也要像他一样,以那些远远跟着我的群山为自豪,并努力融入那些山中,竭己所能,为它们添一色光彩。在家乡远远近近的如海涛一样的黄土峰峦中,我愿成为其中的一棵草木、一块石头,或一抔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