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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籍明代尚书双杰
2025-03-14  来源:本站原创

□ 胡继武6PX安康新闻网

在明代,有两位兵部尚书——魏学曾与刘四科,他们的传奇人生与籍贯之争至今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6PX安康新闻网

魏学曾,明代陕西金州紫阳县民籍,西安府泾阳县人,明朝大臣。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初任户部主事,后升迁为郎中、光禄少卿、右佥都御史等。他巡抚辽东时,曾镇守山海关,使京师免受外敌侵扰。后又调整将领和官吏,招降附和,发展屯田,屡破敌军,晋升为右副都御史,后任南京户部右侍郎。万历十九年(1591年),任兵部尚书,总督陕西延宁甘肃三边军务,因军功加为太子少保。万历二十年,因宁夏之役应变不力被革职,数月后得以洗冤,官复原职。万历二十四年去世,享年72岁,天启三年(1623年)追谥“恭襄”。6PX安康新闻网

刘四科,明代陕西金州紫阳县军籍,西安府泾阳县人,明朝大臣。隆庆五年(1571年)考中进士。他初授山西长治县知县,后升任吏部主事、考功郎、文选郎、太常寺少卿、太仆卿等职。在顺天巡抚任上,刘四科整饬蓟州兵备,兼巡抚顺天等处地方,有效提升了边疆地区的防御能力。他关心民生,严查男丁服役欺诈冒顶之事,赢得了百姓的广泛赞誉。他曾以战抚之策,成功遏制了北方边患的持续恶化,后晋兵部尚书。万历三十八年,刘四科卒于任上,死赠太子少保,赐谕祭葬。6PX安康新闻网

魏学曾与刘四科,一位在辽东建功立业,一位在顺天守护边疆,他们虽然身处不同的地域,却都在明代政坛上颇有建树。但在不同的史志资料中,关于他们到底是紫阳人还是泾阳人却有不同的记载,这与当时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科举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6PX安康新闻网

明代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登记需追溯祖籍,而士人实际居住地常因家族迁徙与仕宦流动发生变化,形成“户籍”与“乡贯”有差异的情况。6PX安康新闻网

明代《进士登科录》中,则因朝廷为防止“冒籍”参加科举,规定考生必须回户籍地参加考试,而要同时详记“户籍”与“乡贯”。例如,《进士登科录》载:“魏学曾,贯陕西汉中府金州紫阳县民籍,西安府泾阳人”“刘四科,贯陕西汉中府紫阳县军籍,西安府泾阳人。”表明二人家族的户籍分别为紫阳县民籍、军籍,但都已定居泾阳。6PX安康新闻网

而在古代官修地方志中,一般会在“选举”篇记录进士、举人的户籍,但涉及人物入仕以后的生平,多数由其所在的乡贯地作详细记述,这样既尊重了历史事实,又可通过名人效应构建地方文化认同。例如,虽然只有《泾阳县志》详细记载了魏学曾、刘四科的生平,但二人及其家人以紫阳县的户籍身份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况,是在泾阳、紫阳的地方志中均有记载的。“魏学曾,中紫阳县学癸丑进士”“魏学思中紫阳学北直真定府同知”(魏学思是魏学曾的弟弟),以及“刘四科,中紫阳县学辛未进士。”这些与乾隆《兴安府志》《重修紫阳县志》等地方志的相关记载是一致的。6PX安康新闻网

所以,若从当时的科举制度及进士身份上看,把魏学曾和刘四科作为紫阳籍人物来记载和宣传是没有问题的。从文献资料来看,紫阳县对这两位杰出人士非常敬重。《续修陕西通志稿》等志载:“紫阳县有制三边魏学曾兵部尚书刘四科等昭忠节孝祠在大明寺址。”康熙《紫阳县志》载:“紫阳明代天官少宰坊为吏部侍郎魏学曾立、起鳯坊为进士刘四科刘宇曜立。”6PX安康新闻网

乾隆《兴安府志》及《紫阳县志》等地方志均载有魏学曾撰写的《三河平贼记》,落款为“邑人”。另外,《紫阳县志》还收录有刘四科撰写的《乾沟平贼记》《紫阳知县邓公去思碑》以及魏学曾撰写的《紫阳知县周公德政碑》,他们在这些文章的落款处都自称“邑人”,也就是同一个县的人。可见,他们不仅以紫阳籍入仕,还公开以紫阳县人的身份,撰文记录当地官员平贼安民的重要功绩,并为紫阳知县撰写德政碑。6PX安康新闻网

我们通过深入研究他们的生平事迹,不仅能更好地理解历史,还能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让这份共同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光彩。 6PX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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