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县委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夯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没有一个好的党风、政风,发展稳定就无从谈起。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时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随提随议、随议随决、随决随办,做到安排部署知责,推动落实尽责、出了问题问责,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保护干部健康成长,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好转。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用准干部是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为纠正干部选任不正之风,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把民意作为决定干部升迁去留的一条硬杆子,对群众满意率低于80%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凭实绩用干部、凭民意选干部,最大程度杜绝凭人情破格提拔,托关系找、跑、要等用人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解决窗口行业和行政审批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顽疾,探索“全程代理”服务模式,在全省首家公开县级政府权力清单,把县级职能部门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中心之外无审批。针对工程招投标这一腐败多发领域,建立以“最高限价、清单计价、现场二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为主要内容的招投标制度,规范了招投标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最大程度保护了干部,我县招投标领域连续七年实现干部零违纪;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三公经费、大额资金拨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一律向全社会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强力推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当好坚强后盾,全力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壮胆撑腰。常委会专题研究县纪委“三转”工作,进一步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和分工,使纪检监察机关真正聚焦中心、干好主业,集中力量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37个精简到6个,减幅达83.8%。集中整治“四风”顽症,组织开展“7+10”专项整治活动,出重拳整治机关“庸懒散”、“赌博风”、“人情风”、城乡低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成效。始终强化带头意识,从县委班子做起,敢于喊出“向我看齐”,时时处处以身作则,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通过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给广大干部做出好样子、带出社会好风气。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干部管理。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始终坚持长期抓、反复抓、不松懈。出台《科级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加强效能建设的纪律规定》《行政效能执法监察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干部管理制度,始终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促使干部既勤又廉。持续开展督查落实和正风肃纪行动,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和专项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促使转作风的“螺丝”越拧越紧。通过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推动形成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新习惯、新常态。
(王晓江 作者系中共紫阳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