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县委要始终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实抓严抓好。
明确职责,强化“三个意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强化各级党委班子“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各级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的意识。严格执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机制,坚持做到“四个亲自”,逢会必讲“两个责任”,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委书记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强化各级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如实填写“记实手册”,促进各级班子成员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谨慎用权。
夯实责任,传导“三个压力”。严格执行《中共旬阳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细化、具体化。明晰工作重点,传导任务压力。坚持“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主体责任和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2015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7份,落实6大项53小项具体任务,让各级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任、接受监督。上下有机互动,传导推进压力。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督办和协调大案要案、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述职。努力完成任务,传导考核压力。严格执行“五书两册”制度,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推进工作的督办限期落实,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视情况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突出关键,把握“五个重点”。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按照习总书记好干部20字标准,选拔任用在基层和项目一线、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积极为会干事、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出台了《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等6个管理办法和《庸政懒政行为追责》等一系列制度,通过精细管理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纪检机关“三转”和查办案件工作,切实为执纪执法机关撑腰壮胆、当好后盾。切实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纪律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坚持原则,做到“三个勇于担当”。坚持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教育管理,勇于担当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的“践行者”。依托“太极城大讲堂”,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分别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家属进行廉政培训。加强警示提醒,勇于担当真心实意关爱干部的“守护者”。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县廉政短信平台,在关键时间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设立谈话提醒室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强责任追究,勇于担当党纪国法的“捍卫者”。严格执行《安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严肃有力的追责机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梁涛 作者系中共旬阳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