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正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深入开展,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做到严以律己,政治坚定,自觉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是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我不断思索并力求得出答案的一个重要课题。我认为最基本的要做到强化“四种意识”,从而才能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
一要强化“爱党意识”。爱党就是要了解我们的党,认识我们的党,熟悉党的光辉历程,支持党的伟大事业,对党有深厚的感情,对工作有革命热情,从而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做一个政治明白、信仰坚定的共产党人。回顾我党走过的历程,从建党之初的五十多人到如今8000万名党员,成为已成功执政60多年的世界上最大的党。她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正在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从一个普通老百姓都应该看到的党的伟大之处,而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对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对党的深厚感情,把党看作给予我们第二次生命的母亲一样,亲近她,拥抱她,尊重她,把我们的政治感情和革命热情全部体现在对她的热爱之中。
二要强化“忧党意识”。忧党就是要对我们党有一个正确认识,客观科学地评价我们的党,一分为二地看待我们的党,在肯定她丰功伟绩的同时,对她出现的问题也要增强忧患意识,看到其已出现的危险性,从而增强我们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我们党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重任,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必须始终保持忧患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滴水穿石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毅力,愈挫愈勇的斗志,持久坚定的理想信念,戒骄戒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借鉴史镜,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长治久安的忧思,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忧思。
三要强化“忠党意识”。《党章》规定了党员的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我认为,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在严格遵守党章,兑现入党誓词的实践活动中,还要强化自己的忠党意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慎独慎微,不说不利于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党的事业的事,要按党的纪律要求,心存敬畏之心,守纪律讲规矩。“忠党意识”就是对党组织绝对忠诚的意识。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首先做到“个人干净”,试想,一个不干净的人,一个私自当头的人,一个利欲熏心的人,一个靠入党捞取利益的人,其动机不纯,更谈何对党忠诚。各地在近期的干部提拔使用中,已有个别人因在个人财产、重大事项申报上隐瞒不报而被组织上认定的为对党不忠诚而不予提拔,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以,对党忠诚应该成为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对党组织态度的核心思想。
四要强化“护党意识”。护党就是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保护党的根本利益和事业不受损害。说到底,是要强化我们党员的“敢于担当”的意识。党的事业需要全党精诚团结和政令畅通,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负责,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旗帜鲜明的斗争,在矛盾困难面前敢于不推诿,一马当先,在歪风邪气面前不畏不惧、敢于出手过招。而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党员干部很难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矛盾冲突的时候的关系,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明知道某个决策与实际不完全相符,可碍于怕得罪人,违心打圆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不栽刺,不敢批评,不讲原则,不顾条件,不管能不能实现,只要不惹火烧就阿弥陀佛,当一回老好人。因此,我理解“护党意识”,就是要我们每名党员干部要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汇报工作时避免报喜不报忧,接待信访时不推诿踢皮球;在急难险重时刻不惧怕不退缩;在出现工作失误时敢担责敢揽过。
(向诗兵 作者系市城乡居保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