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水污染事件引起巨大反响。反响源自一月前同是兰州市政府对水污染的辟谣,前头说水没有污染是天气变化造成的,紧接着改口说确有化工污染。2005年,哈尔滨也发生过水污染事件,先是蒙哄公众,后是深刻道歉,那场风波至今让人记忆犹新。类似事关民生的公共事件,前黑后明,前倨后恭,一些政府机构自己打自己的脸,自己把自己陷入被动和尴尬的事,近年见诸媒体太多。其实从法理上讲,政府就是为人民办事服务的国家机关,既然办事,就有必办的、能办的,还有办不了的。电视评论人杨禹有撰文说:政府对公众应经常讲“四件事”,一是“政府要做什么”,二是“政府应该做暂时还做不到什么”,三是“政府不应该做什么”,四是“政府希望公众一起来做什么”。这说明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做什么和不做什么,都要有一个机制向公众讲清楚。事实上,我们常常第一件事讲得多,后三件讲得少,有讲也往往底气不足。形成这样的情况,原因也多,关键还是怕公众反感,怕上级不满意,怕政府形象“不端正”、“不正面”。西方政治学有一个卓越的定理,叫“塔西佗”陷阱,说政府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公众都认为是假话。办事有路径,讲基础,讲时机,讲轻重缓急,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办不到的事,说了落不实效果更差。政府能办到的,是“好”,暂时办不到或不能办的,也不能说就是“坏”。好事坏事,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公众实事求是地讲明白,让大家了解、理解政府运作,进而支持政府把事办得又多又好。千万不要陷入“塔西佗”陷阱,或上演“狼来了”的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