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4年7月16日,我市中南部、东部出现阵雨天气,宁陕、石泉、汉阴、汉滨等县区出现暴雨,局地大暴雨,安康北部蒲河、汶水河等部分中小河流已出现超警戒流量洪水。据预报预测,上述区域强降雨仍在继续,汉江干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省防总已于7月17日7时启动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鉴于当前防汛严峻形势,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决定于2024年7月17日10时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降雨过程的防汛工作,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早发布预报预警,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强降雨防范应对“五个必须”工作纪律,迅速下沉一线,坚持在岗在位,突出抓好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和库坝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在建工地营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反馈”机制,提早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