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孙妙鸿 杨迁伟 吴苏)9月16日,宁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林农陈廷楚颁发了陕西省首本集体林地经营权证,同日还发放了全省首本集体林地收益权证。这标志着陕西省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实现重要突破,林地资源正式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新阶段,进一步明晰了林农收益,拓宽了资源转换路径。
宁陕县被誉为“秦岭绿肺”,森林覆盖率96.24%,人均林地面积76亩,林业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存在林地资源创新利用不充分、林农收益不明显等问题。2024年,宁陕县被列为省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林地经营权、收益权等确权登记,有效激活林地经营和资产变现能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宁陕县已完成林地资源流转3.1万亩,培育林业经营主体161家,发展林下经济18万亩,养殖林麝2200余只,初步形成生态林业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林业碳汇交易、森林康养旅游等新业态,推动生态价值有效转化。全县实现林业碳汇交易700万元,建成安康市首个碳汇监测示范样地;林下经济年产值超12亿元,占全县林业总产值的60%以上。另有2万余亩碳汇林即将进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探索“不砍树也能致富”新路。
“拿到这本证,心里踏实了,敢投入了,扩大产业规模更有底气!”刚拿到经营权证的陈廷楚高兴地说。在同期召开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现场交流会上,陕西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王毅表示,宁陕县率先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同步发放集体林地家庭承包权、林地经营权证与收益权证,初步构建起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集体林权体系,为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