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卜昊天 通讯员 李儒 实习生 高婧)8月13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安康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布4件典型案件,并就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会上,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建介绍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安康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艳丽主持发布会。近年来,安康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一是坚定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安康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发挥专业优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公正司法助力蓝天碧水净土“生态颜值”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二是协同推进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准确把握辖区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需求,不断探索完善院际环资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府院联动保护机制、跨区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以“机制赋能、实践创新、模式探索”为重点,凝聚多元共治最大合力。三是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安康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调研力度,围绕节点下足功夫开展专项宣传,持续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会上还发布了4件典型案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涉及大气、森林、河流、矿产等多个领域生态问题。
下一步,安康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市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建设、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环资委、市检察院、市秦岭保护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