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巧睿)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自7月30日起,全面开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截至8月底,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数已达200人。
自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积极行动扩大政策知晓度,各管理部通过直播互动、微信群推广、社区入户等方式,深入企业、社区、楼盘,协同创业就业部门开办面向社会的招聘会,为灵活就业人员讲解公积金缴存政策。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只要在我市年满16周岁,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属于灵活就业范畴,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方式。
目前已成功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我市职工相关规定执行,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同时,按照灵活缴存、灵活转移和退出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随时转移或申请注销个人账户并提取账户内全部余额。接下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将持续推进政策宣传与服务优化,助力更多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并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早日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