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天兵)岚皋县认真贯彻省市深化“三个年”活动系列决策部署,日前制定出台深化“三个年”活动十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推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
十项保障措施分别为:强化统筹调度、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扶持政策、狠抓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能、跟踪督办问效、严格考核兑现、培树先进典型、营造宣传氛围、严明纪律作风。
据了解,《十项措施》每条除了有细化的具体内容外,还明确牵头单位和各参与单位,以确保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尤其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措施明确,严格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各包抓县级领导要率先垂范,每月至少深入包联企业、项目建设一线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着力协调解决一批困难和问题。各包抓责任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下沉工作重心,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通报包抓进展情况。
在完善扶持政策方面,要求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市各类政策清单,汇编成册,修订完善《岚皋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奖励扶持办法》《岚皋县重点产业链优化整合工作方案》《岚皋县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等文件,全面落实“减、免、缓、返、补”惠企政策,激励民营企业在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强化投资意愿,培养发展后劲,累积发展优势。
另外,十项保障措施中还着重强调了严明纪律作风,明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首次督办提醒,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确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对长期“躺平”、工作“摆烂”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查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同时,还把“三个年”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对镇和部门“三风”评议的重要内容,评议结果“一般”的单位,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不得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