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类——王小春
王小春,51岁,中共党员,安康岚皋人,现任岚皋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岚皋县援助少年儿童协会的秘书长。2017年被安康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安康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县区委巡察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司法警察,他每日认真安检,不放过任何违禁物品。庭审时,他笔直站立,维护秩序,目光如炬。执行任务中,他无畏艰难,依法执法。多年来,他始终兢兢业业,以高度责任感诠释司法警察的使命。
作为志愿者,他努力“燃烧”自己的热情,甘当火把,点燃他人希望。他知道一些学生家庭还存在着很多困难,许多家庭没有劳动力,加上因病、因残没有经济来源,导致部分适龄学生上学相对困难。为帮助这些困难学生顺利上学,王小春主动履行社会职责,连续高频次组织县援少会的志愿者开展资助贫困学生、圆梦活动、文化进校园宣讲等活动,先后走访资助贫困学生100余名,带领14名儿童参加安康援少会组织的“贫困儿童六一安康圆梦活动”3次、传统文化进校园宣讲活动3场。
他还积极争取到江苏省弘化社慈善基金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江苏省扬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江苏省荣昌济困基金会等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共4个,为岚皋县境内368名家庭困境儿童送去希望。通过对接爱心机构及社会爱心人士,一对一帮扶困难学生68名、大病救助35名,发放温暖包780份。2023年,作为援少会志愿者看望慰问残障儿童,向20户残障儿童家庭送去慰问金1万元;2023年,作为援少会志愿者走访了7户生活相对困难的女性家庭,并为她们送去了节日慰问品;2023年,积极开展“伙伴领航站”青少年陪伴辅导系列志愿活动10余场次,关爱慰问“三类”儿童,为青少年带去法律科普知识讲座……
2021年,他被评为安康市最美志愿者;2023年,在“文明实践看安康”文明实践创评项目征集活动中,被推选为安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志愿者。
(稿件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