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筱晴 邱湫
日前,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平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余传甲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80年8月出生的余传甲,在17年的审判工作中,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平利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22年初,他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庭长,他结合专业知识,躬身法台,全身心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用爱、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让法治阳光照亮孩子们的未来。
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他深知审理的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都关系着一个孩子的未来和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他始终要求自己和部门法官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坚持刚柔并济的司法理念。“刚”是建立刚性、有力的工作专班,他主动协调组建了一支由刑事审判庭为主,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资深法官协同组成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专班,打造一批素质过硬、能力过关的未成年人工作保护队伍。“柔”是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全过程,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针对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他扎实开展庭前调查,详细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心路历程,聘请心理专家,联合家事法官、父母亲属、职能部门综合开展未成年人感化和心理疏导,找准症结,精准施策,让家庭树立信心,让少年迷途知返。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以来,他认真梳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对扶养履责不到位问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动相关部门有效开展专项治理。
余传甲始终认为事后救助不如事前预防,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是最好的工作成效。因此,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创新是他一贯主张。他充分利用暑假时间,以在校中小学生、老师、家长为重点宣教对象,充分组织开展“法在心中伴我成长”“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红领巾法学院”等法治宣传活动,融教育与警示为一体,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的“种子”。在兴隆、西河、长安等镇中小学开展“天平护航,与法童行”活动,呼吁师生共建法治、和谐、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创新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积极发动11名法治副校长为青少年常态化讲好法治课,创新制作法治副校长“联心卡”,载明个人信息,分发在每个学生手中,以便师生、家长在遇到法律疑问和难题时第一时间联系,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降低伤害事件发生,守护孩子们的成长。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特别痛心孩子的失足和受到的伤害。”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余传甲倾注了全部的坚持与热爱。这份热爱成为工作的动力,鞭策着他继续守护未成年人走好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