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易洁)为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近日,石泉法院后柳法庭利用巡回法庭顺利化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
被告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李某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张某应当负全责,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后向被告张某追偿,但多次联系被告无果,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由于一直联系不上张某,承办法官来到张某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张某已年过七旬,早年在外务工时髋骨受伤,现在仅靠公益性岗位维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又有残疾,保险公司索要的赔偿金对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鉴于张某的情况,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积极的调解工作。张某表示自己应该向保险公司支付该笔赔偿金,但经济压力大希望李某能做一些让步。于是承办法官带领李某到张某家中查看情况,了解到张某确实有难处,李某表示愿意做出让步。
经巡回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答应在原本赔偿金的基础上减少20%的金额,张某也承诺在明年年底之前分两期偿还。这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为在场旁听的村民开展了普法宣讲、现场答疑,提醒群众在平时驾车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注意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遇到矛盾纠纷要积极寻求当地村委会的帮助,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巡回法庭审理,既减少了当事人的司法诉累,也为旁听群众送上一堂零距离的普法示范课,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