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杨 王和平
近年来,镇坪上竹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优势,通过落实排查机制、矛盾纠纷化解、做好案件回访等措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精细排查,强化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推行以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为牵引、以司法行政道德三方资源为依托、以“无忧调解”和“三力联调”两种方式为抓手、以一套制度规范为保障的“4321”模式,落实“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日排查日汇报制度。
聚焦协调共享,强化合力攻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无忧调解超市”“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两委等力量作用,及时就地化解一般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协调联合司法单位、政府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合力攻坚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聚焦案件回访,强化群众满意。开展案件双回访,调解员负责首次回访,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回访,了解调处协议是否落实到位,群众对调解结果是否满意。对有不同看法的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和情绪安抚,同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提升群众满意度。
聚焦民生政策,强化待遇落实。根据镇坪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镇坪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调解人员用实用好人民调解“以奖定补”政策,按照“一案一卷、调解成功、协议履行、一案一补”的原则实施,补贴按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重大矛盾纠纷及特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分类审核定补。同时6个村各设立一名专职调解员,每年定额补贴一千元。近年来,根据“以案定补”政策获补助资金五千余元,专职调解员补贴一万八千元,有效调动和提升调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