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叶柏成 贺潇潇)近日,紫阳县麻柳派出所联合麻柳农综站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月1日18时许,紫阳县麻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长相形似“猫头鹰”的幼小鸟儿,似乎受到伤害,无法正常飞翔,需要得到救助。民警得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对该动物进行仔细检查查看后,发现该飞禽疑似受伤,无法正常飞行,随即便先行将此鸟带回派出所内,进行悉心照料。通过与该县农业部门专业人士辨认,确认该飞禽属于国家二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叫斑头鸺鹠。
截至目前,这只受伤的幼小斑头鸺鹠,已被安全送往野生动物专业救治机构进行有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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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头鸺鹠(读音:xiūliú),是鸱鸮科、鸺鹠属的鸟类。斑头鸺鹠为小型鸮类,体长20-26cm,是鸺鹠中个体最大者,面盘不明显,无耳羽簇。体羽褐色,头和上下体羽均具细的白色横斑;腹白色,下腹和肛周具宽阔的褐色纵纹,喉具一显著的白色斑。
资料图
斑头鸺鹠主要栖息于从平原、低山丘陵到海拔2000m左右的中山地带的阔叶林、混交林、次生林和林缘灌丛,大多在白天活动和觅食,能像鹰一样在空中捕捉小鸟和大型昆虫,主要以各种昆虫和幼虫为食,也吃鼠类、小鸟、蚯蚓、蛙和蜥蜴等动物。